检测内容及服务范围

1、报建类项目:工程竣工七日之后,签订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示范合同并进行网上登记备案通过后方可进行采样检测。(报建检测均为7项全项检测)

2、非报建类项目:竣工七日之后,按照规范要求关闭所检测房间门窗,排除污染源影响、满足检测条件并经现场确认后方可检测。

 

检测内容

检测依据

报告时间

服务范围

三项

甲醛、苯、TVOC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20

 

 

 

3-5个工作日

出具结果

 

1、新装修房室内空气装修污染检测

2、建筑工程室内空气污染检测

3、精装修房交房验收室内空气检测

4、建筑工程精装修房室内空气“一房一验”检测

五项

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

五项

甲醛、苯、TVOC、氨、氡

七项

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氨、氡

 

检测前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1、居民居室新装饰装修应完工7天以上尚可检测。

2、在检测前须封闭门窗(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氨)1小时,氡检测须封闭24小时;对采用中央空调的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检测。

3、检测前和检测中不能抽烟、做饭或使用一些化学药剂,比如:清洁剂、香水等会影响检测结果的产品。

 

 

检测依据及污染限值

 

检测依据:GB 50325-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202011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自202081日起实施,原《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同时废止。

 

污染物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甲醛(㎎/m³)

0.07

0.08

苯(㎎/m³)

0.06

0.09

甲苯(㎎/m³)

0.15

0.20

二甲苯(㎎/m³)

0.20

0.20

Tvoc(㎎/m³)

0.45

0.50

氨(㎎/m³)

0.15

0.20

氡(Bq/m³)

150

150

民用建筑工程分为以下两类: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图书馆、展览馆、书店、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布点原则及依据

 

房间使用面积(㎡)

检测点数(个)

50

1

50,<100

2

100,<500

不少于3

500,<1000

不少于5

1000

1000㎡的部分,每增加1000㎡增设1,增加面积不足1000㎡时按1000㎡计算

注:报建类项目场所若为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室内装饰装修验收肘,室内空气中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  的抽检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 50% ,且不得少于 20 当房间总数不大于 20 时,应全数检测。